一、建设项目概况
恒星集团(中国)湾区科技园项目位于在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新区起步区)西二围(中心坐标:北纬N22°32′37.91″,东经E113°35′46.45″),项目用地面积73347.09㎡,总建筑面积275741.24㎡,总投资11亿元人民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研发中心、QC监测中心、动力中心、仓库、行政办公、员工宿舍、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将拥有生物医药全程研发及产业化功能,将细胞株开发、工艺开发与恒星集团优化、药品研发、生产以及商业化能力整合一体,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全集成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单克隆抗体大分子生物药(单克隆抗体注射剂)2800万支(10ml/支)。项目招聘员工800人,每天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施工期:施工期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污染因素
1.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污染物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动力扬尘;
3.噪声:主要产生于基础施工阶段、土建阶段、结构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来自于打桩机、推土机、挖掘机、空压机、车辆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地表开挖产生的弃土、管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砖瓦、废弃的建材等;
5.地下水环境影响: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建筑施工机械设备表面的润滑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跑、冒、滴、漏的燃料油污水以及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含油污水等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可能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6.水土流失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具有间断性和暂时性的特点,在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控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间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污染因素:
1.废水:主要包括研发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主要来源于缓冲液配制产生少量的酸性废气后有机废气、MGP车间清洁消毒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质检过程产生少量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天然气蒸汽锅炉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等。
3.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冷却塔及生产设备等噪声;
4.固废:危险废物(废过滤器,废一次性配液袋、废一次性储液袋、废一次性搅拌袋、废一次性灌装袋,废一次性摇瓶,废一次性培养袋,废细胞残渣,不合格药剂,质检废液,废试剂、废一次性容器,废培养基,蒸汽发生器废树脂,废滤膜,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废(废包材、原材料的纸箱、塑料包装袋、纯化水及注射用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芯、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等)以及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发酵废水、纯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工作服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QC检测实验器具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等。工艺废水中含有细胞活性物质的发酵废水经生物灭活罐(在121℃、30min灭菌)高温灭活后,与恒星集团其他生产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深度达标后,进入临海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排入横门西水道;清净下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园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海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产生的少量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顺利获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蒸汽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采用符合国六标准(GB19147-2016)含硫量为0.001%的优质0#柴油为燃料,产生的废气顺利获得碱液喷淋吸收后高空排放;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顺利获得二级喷淋(碱液水喷淋+氧化水喷淋)处理高空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自然衰减后,对周边噪声影响较小。
项目含细胞活性物质的危险废物经高温灭活后与恒星集团其他危险废物暂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给有处理能力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主要环评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中山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厂址选择合理。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经济技术可行,可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公众调查结果无居民反对该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排放标准要求,切实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要求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建设单位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恒星集团(中国)赛诺医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树森
联系电话:18928111936
E-mail:shusen.wu@mxcysc.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恒星集团(中国)湾区科技园项目,下同。)
六、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邵艳
联系电话:13798558257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安监大楼五楼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分析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①顺利获得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分析多少?②.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③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④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⑤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厂址建设?⑥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在厂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⑦其他问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给予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示起止日期: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12日。
恒星集团(中国)赛诺医药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恒星集团(中国)赛诺医药有限公司恒星集团(中国)湾区科技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及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pan.baidu.com/s/1XasdH2KBHWhav8DA2yOl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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